长春东方学院2017招生简章[学费]

长春东方职业学院 2017-06-18 08:39:40

第二章收费标准

  第五条学费收取标准

  专科专业:

  药品生产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9800元/生/学年;

  药品服务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9800元/生/学年;

  护理专业学费标准为9800元/生/学年;

  助产专业学费标准为9800元/生/学年;

  药学专业学费标准为9800元/生/学年;

  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9800元/生/学年;

  医学美容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9800元/生/学年;

  口腔医学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9800元/生/学年;

  眼视光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9800元/生/学年;

  康复治疗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9800元/生/学年;

  中医康复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9800元/生/学年;

  健康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9800元/生/学年;

  医学营养专业学费标准为9800元/生/学年;

  中医养生保健专业学费标准为9800元/生/学年;

  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9800元/生/学年;

  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9800元/生/学年;

  社区康复专业学费标准为9800元/生/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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