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学2017招生简章[入学须知]

云南大学 2017-07-01 14:47:17

  五、学费标准

  1.各专业收费标准按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教育厅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2.根据有关规定,软件学院录取新生入学后,一、二年级按普通本科专业标准收费;

  三、四年级,每生每学年收取学费12000元。

  六、入学

  1.我校确定的录取名单经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即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2. 2017年录取的本科新生,具体就读校区以《新生入学手册》中的安排为准。

  3.我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有效身份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当向所属学院请假,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4.新生入学报到时,学校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

  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5.学生入学3个月内,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生学籍;

  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毕业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云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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