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北京经济技术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2015北京经济技术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基本情况
学院全称:北京经济技术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2566北京地区代码:1116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办学性质: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网址:http://www.bibt.edu.cn邮编:065202
校址:京东燕郊经济开发区北京经济技术职业学院
二、录取原则
1、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考试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学校录取以志愿优先。第一志愿录不满时,可依次录取其他志愿的考生。
3、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①尊重考生专业志愿进行专业安排,②学校根据录取情况可对考生进行专业调剂,③若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且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4、艺术生按我院专业考试成绩或认同所在省(市、区)艺术联(统)考成绩。我院在外省不单独组织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承认当地艺术类联考成绩;北京市美术类考生必须取得北京市美术统考合格证方能报考我院。在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线的条件下,按照考生的文化课考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5、报考航空服务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和体检,面试体检合格后方可报考。
6、外语语种要求:语种不限。
7、男女生比例要求:不限。
8、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航空服务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男生身高174—184CM,女生身高162—172CM,五官端正、矫正视力在4.8以上,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不招收口吃、听力受限考生。学生入学后将进行体检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将退回原籍。
三、收费标准
见北京经济技术职业学院2015年学费www.sczsxx.com
四、奖助学金政策
学校设有新生奖学金、学年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学金最高额度可达8000元/年,同时学校还针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采取了勤工俭学、缓交或减免学费等措施。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五、咨询服务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10-6159566861595685010-61590456(传真)
(文章来源招生考试网,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 https://www.sczsxx.com/html/zs/offer/201507041394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