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幼师2017招生简章[学费助学金]

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7-06-10 23:39:32

  第二十五条 学校以重庆市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学费5000-8500元/年.生(具体收费标准随各省招办公布的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专业及计划情况一并公布);学校提供集体公寓。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经批准实行学分制收费的,退费办法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为保障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按政策享受各种奖励和资助:

  1.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人.年,二等3000元/人.年,三等2000元/人.年。

  2.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设有国家助学贷款和各种困难补助,当年入学的新生,可在已经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地方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3.学校还设有大学生勤工助学服务中心,为贫困学生提供勤工助学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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