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南师大2017招生简章[学费住宿费]
赣南师范大学 2017-06-15 10:19:36
八、奖学金与扶困助学
1、学校每年按有关规定划拨专项经费用于发放各类奖学金、勤工助学金、特困生补助金和减免学费,建立“以助学贷款为主,奖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为辅”的学生资助体系。
2、2017年江西省考生报考了我校一本招生专业并被录取的新生在获得正式学籍后,超出一本录取控制分数线10分(含)以上20分以下者,每人一次性奖励1万元,超出一本录取控制分数线20分(含)以上者,每人一次性奖励2万元。
九、毕业文凭和学位
学生获得学籍,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总学分,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颁发教育部规定的并加盖“赣南师范大学”公章的毕业证书。符合我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按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所属的相应学科门类授予学士学位。
十、收费标准
按江西省政府批准的项目和标准执行(赣府厅字[2016]51号)。本科学费:文科(文、史、哲)类4010元/学年;文科(经、管、法、外)类4270元/学年;理工(Ⅰ)类4530元/学年;理工(Ⅱ)类、体育类4790元/学年;艺术类8800元/学年;农林类3750元/学年。住宿费:根据不同的住宿条件,按800-1000元/学年收取。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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